1.水槽(袋)之间的见习与水槽(袋)同之间或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大于1.5m,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.5m,两个水槽(袋)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.2m。
2.水槽(袋)与巷道、支架、构物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.1m,水槽(袋)底部到顶梁(顶部)的距离不得大于1.6m,如果大于1.6m,则必须在该水槽(袋)上方增设1个水槽(袋)。
3.水棚距离轨道面的高度不得小于1.8m,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,需要挑顶时,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。
4.当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安装方法时,挂钩位置要正对,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(钩尖对钩尖),挂钩为直径4~8mm,挂钩角度为65°±5°,弯钩度为25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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